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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告
 
 
关于举办第一期网上“司法拍卖专项内容”- 产业电商金融分析师培训班的通知
2016-08-29 来源: 渤海商品交易所
各授权服务机构、各授权培训机构:
  渤海商品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已正式上线,渤海司法拍卖采用全新的“线上”+“线下”的“互联网+司法拍卖”模式,随着天津二中院的入驻,目前房产拍卖正在火热进行中。为满足广大会员对司法拍卖业务的深入了解,兹定于2016年9月9日举办第一期网上“司法拍卖专项内容”-产业电商金融分析师培训班。现将本期培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方式:
  采取“远程渤商培训系统在线培训+资格认证考试 ”的方式, 具体见附件一《培训方式说明》。
  二、培训时间安排  
  2016年9月9日(周五,下午15:30-17:10 ),具体见附件二《第一期网上“司法拍卖专项内容”-产业电商金融分析师培训班授课日程安排》;此外,2016年9月8日(周四)下午16:00-16:30进行视频培训,内容包含:开班事项安排及考试说明及实名审核并开通已报名学员的听课权限,具体见附件一《培训方式说明》。
  三、资格认证考试时间安排
  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16:00-16:45,具体考试事项安排见附件三《第一期网上“司法拍卖专项内容”-产业电商金融分析师培训班考试事项安排》
  四、培训对象
  渤海商品交易所各授权服务机构及营业部所属员工
  五、报名程序
  各授权服务机构、各授权培训机构以单位的名义向交易所报名,填写《第一期网上“司法拍卖专项内容”-产业电商金融分析师培训班参训回执》(见附件四)和《参训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五),并于2016年9月6日17:30前将参训回执、参训人员信息登记表和参训费用汇款回执通过会员机构邮箱提交到交易所培训指定邮箱:bocepx@boce.cn 。(注:交易所不接受个人邮箱提交的报名材料;对于不参加认证考试的学员无需提交参训费用汇款回执)。
  六、证书颁发
  证书按照《关于在交易所体系内采用“产业电商-金融分析师”替代“商品分析师”进行资格认证培训的公告》(见附件六)中的要求进行颁发,参加资格认证的学员达到获证条件后可获得相应等级的、由渤海商品交易所颁发的产业电商-金融分析师资格证书,并录入渤海商品交易所人才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当期培训考试未合格者,可参加补考。(补考费用为:100元/次,补考次数仅为一次)。
  七、培训费用
  参加认证和考试的人员,本次参训费用为100元/人(含《渤商所司法拍卖》这本教材的费用)。不参加认证和考试、仅听课的人员,则无需交纳任何费用。有需要订购教材的人员,需付费购买,具体订购安排,可见附件七《教材价格标准及订购安排》。
  参训费用由各报名参训单位收取,请各参训单位于2016年9月6日17:30前将参训费用汇入如下账户:
  汇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河北支行
  户名:天津渤海金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帐号:0302 0302 1930 0043 992
  (注:本次培训不提供参训费用发票;交费学员的教材将统一在报名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邮寄;教材的邮寄费由参训单位自行承担,即到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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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22-26116096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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