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单位须具备如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壹仟万元;
2. 在石油化工、金属、煤炭、农林等领域中有影响力的相关企业或投资类企业;
3.客户资源广泛,有较强的行业召集能力及市场宣传推广能力;
4.熟悉渤海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和相关业务;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市场信誉;
6.承诺遵守渤海交易所的管理办法和相关业务规则。
二、授权服务机构经营场所要求
1.选址要求:经营场所须设立在相关产业集中地区、相关产品交易市场或金融机构集中地区。
2.办公场所外观要求:办公场所须设置在通风采光条件良好、位置醒目的地方,入口处外墙悬挂渤海商品交易所制作的统一格式的“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铜牌,并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授权范围》、《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流程图》。
3. 办公场所要求室内使用面积至少在200平方米以上,公共接待大厅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上,随着客户数量的增加可逐步扩大。
三、授权服务机构人员配备至少达到以下要求
1.2-3名熟悉交易所业务的经理;
2.3-5名熟悉相关行业现货贸易业务的专职人员;
3.2-3名熟悉交易所业务的市场交易风险控制人员;
4.2-3名客服人员;
5.不少于20人的专业市场开发团队。
四、授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任职条件要求
1.具备经济、金融、石油、金属、地矿、农业等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证券、期货、保险、银行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
3.熟悉相关行业产品现货贸易模式;
4.熟知渤海商品交易所的有关业务,具有向客户进行宣传推介的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应的投资理财知识;
5.有亲和力、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有关从业人员须接受渤海商品交易所进行的定期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